澜沧江水电(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18-03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澜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水决结并对其内容的电华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沧江

一、水电诉讼事项审判诉讼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4日,股份公司关于果的公告普洱市东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认为公司所属糯扎渡水电站蓄水淹没其采矿区及矿石造成损失,澜沧要求公司赔偿其被淹没矿产品的江水决结损失601,893,800元、受损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电华损失2,021,400元、压覆矿产资源造成的沧江损失18,977,100元,总计人民币622,水电诉讼事项审判892,3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股份公司关于果的公告评估费等费用。有限

2017年9月13日,澜沧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云民初13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诉讼当事人:

原告:普洱市东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普洱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6日追加为本案第三人)

本案诉讼基本情况已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五章-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中给予披露。

二、诉讼判决情况

本案分别于2017年11月6日和2018年3月7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并于2018年3月29日开庭审理。2018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云民初135号),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普洱市东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114,962元,由普洱市东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判决,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视本案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诉讼结果而定。

四、披露及风险提示

本诉讼事项如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8月 24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18-03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梁文莉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梁文莉同志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冯卫同志增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情形。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冯卫,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华能景洪水电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厂长;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主任兼工会副主席;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机关纪委书记。